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金融办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专项整治力度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督促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落实监管责任,堵塞监管漏洞,加强对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的清理整顿,进一步净化小额贷款公司市场环境和金融环境。
督促市金融办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清理整顿。督促市金融办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专项整治行动,会同公安机关对我市现存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逐一排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对存在暴力收贷、非法集资、涉黑涉恶等违法违规问题和无法持续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坚决清退。通过清理整治,目前,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家数由原来51家减少至20家,减少61%,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和风险源大幅下降,行业风险实现跨越式突破性消解。
督促市金融办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现场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督促市金融办会同财政、税务、市场监管、公安、人民银行、银保监,聘请会计师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经省金融办批准开业市区内的12家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全面检查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增强合规经营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促进小贷公司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在现场检查中,对存在相关问题的9家小额贷款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督促市金融办建立小额贷款公司长效监管机制。针对行业监管、防范打击等方面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性问题,督促市金融办建立健全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长效监管机制。一是提高对小额贷款公司贷后监管,密切关注企业复工复产,跟踪生产经营及资金状况,预判疫情影响,坚持分类施策,逐一排查,多措并举,有效控制和缓释风险;二是建立不定期现场检查机制,重点监督检查小额贷款公司是否违规发放贷款、利率是否超过规定上限等,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