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通报九起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典型问题

来源:四平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23 阅读次数:9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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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平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9起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典型问题。这9起典型问题是:


1.四平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原主任康岩利用职权吃拿卡要问题。康岩在担任四平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项目决算评审工作中,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54.4万元。康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梨树县城镇公共客运管理所原所长于连秋乱收费问题。于连秋在担任县城镇公共客运管理所所长期间,在没有收费依据的情况下,向5家出租车公司以每台车2000元的标准收取运营服务费共计58万元,加重了企业负担。于连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梨树县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衡检中心负责人骆岩峰乱收费、乱作为问题。骆岩峰在担任梨树县质量计量检测所衡检中心负责人期间,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超标准收取296家企业、70户个体工商户衡器鉴定费18.55万元;提前收取22家企业衡器检定费45.56万元。骆岩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中心负责人职务。


4.双辽市运输管理所原所长侯延宏搭车乱收费问题。侯延宏在担任双辽市运输管理所所长期间,借运营车辆办理营运证年审之机,按照不同车型以每台每年30元、50元不等的标准,向全市营运出租车、货车和客车经营者搭车收取道路运输协会会费,共计24万余元。侯延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双辽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所长徐强工作慢作为问题。徐强在担任双辽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所长期间,对辖区内有计量器具的143家企业及个体户的145台计量器具检定后,只给36家被检单位的36台大型衡器出具检定合格证书,对其余107家企业109台大型衡器未及时作出检定结论。徐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伊通县动物监督所原所长吕洪江乱收费问题。吕洪江在担任县动物监督所所长期间,违反国家不得收取企业工本费的规定,向3家企业收取动物检疫标志工本费2.53万元。吕洪江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7.伊通县爱国卫生监管中心党支部书记王海俊、主任金海鹰增加企业负担问题。王海俊、金海鹰在分别担任伊通县爱国卫生监管中心党支部书记和主任期间,自行配置鼠药,向域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村级组织销售,获利1.13万元。王海俊、金海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辽河垦区路政执法大队中队长高显双乱作为问题。高显双在执行公务时,未履行告知义务,未让当事人在票据上签字,对3台超载车辆共罚款2.5万元。高显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辽河垦区环保局局长杨晓博不作为问题。杨晓博担任辽河垦区环保局局长期间,工作不负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2家被查封企业仍非法生产经营,导致不达标餐具在市场上继续流通使用。杨晓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9起典型案例,均是基层工作人员在为企业和群众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的具体表现,情节恶劣,性质严重,企业和群众深恶痛绝,极大地挫伤了投资经营者在四平市投资经营的积极性,干扰破坏了经济发展软环境。以上问题充分说明四平市在软环境建设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抓软环境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转变作风。牢固树立软环境建设关乎经济发展命脉,抓好软环境建设对四平市新一轮振兴发展意义重大的理念。坚持纪严于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人。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破坏软环境建设的查处力度,对“雁过拔毛”、“微腐败”,尤其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吃拿卡要,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坚决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为实现“美丽四平、幸福家园”创造安商、扶商、高效、便捷的经济发展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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