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问题整改,以有效监督执纪问责,督促精准脱贫,确保党中央的战略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到实效。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梨树县喇嘛甸镇彭家窝堡村党支部书记李晓东工作履职不力问题
李晓东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履职不力。2017年,喇嘛甸镇彭家窝堡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贾忠有等4户伙同时任喇嘛甸镇彭家窝堡村主任马占风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每户4万元,共计16 万元。马占风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9年12月,梨树县纪委决定,给予李晓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村文书王海春、镇城乡建设管理所负责人任强党内警告处分;因村通讯员贾忠有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二、伊通满族自治县发改局综合科科长何云清工作履职不力问题
何云清作为县发改局综合科科长,负责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审核,因其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违规登记的三道乡君玲合作社于2016年1月申请到育肥猪养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此,何云清负有直接责任,县发改局副局长刘忠学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9月,伊通县纪委决定,给予何云清、刘忠学党内警告处分。
三、双辽市茂林镇三好村党支部书记张红彬工作履职不力问题
张红彬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察失管,把关不严,导致村里不符合条件的田某某被确定为贫困残疾人家庭,上报至茂林镇民政办申请并实施了危房改造。2018年12月,茂林镇纪委决定,给予张红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支部书记职务。现已对田某某残疾证进行注销,追缴危房改造全部资金。
四、铁东区叶赫镇杨木林村妇女主任郭春艳索要好处费问题
郭春艳作为村妇女主任,2018年在为本村符合特困人员(五保户)标准的6名村民办理救助供养待遇时,向6名特困人员索要好处费,共计13000元。2019年8月,经叶赫镇党委批准,给予郭春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索要的好处费全部返还给6名特困人员。
以上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有的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有的向群众违规收取费用,严重侵蚀贫困户的获得感,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坚决查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是我们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承担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脱贫责任,加大问责问效力度,为全市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强化监督,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和专项检查发现、职能部门移交、主流媒体披露的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结果。要严格执纪,继续保持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惩治力度,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和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严肃问责,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我市有关问责规定,对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以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从严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
中共四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