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一、关于打造拴心留人政策环境不够有力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推出相应人才政策不及时问题。一是2023年6月28日将《英城英才新政十条》需要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材料准备完毕,7月28日经市政府2023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8月3日正式发文。二是2023年8月4日通过市政府文件交换站,将文件发至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市直党政各部门等单位。8月10日召开了英城英才新政十条新闻发布会,在四平日报、四平广播电视台视频公众号、四平发布、四平微报等媒体进行报道和宣传。三是2023年8月11日——8月18日,依托“万名人社干部进万企”,由人社系统就业服务专员和人才服务专员将《英城英才新政十条》宣传册送到每户企业手中,让更多优秀的人才享受到政策红利。针对推动相关人才政策落地不到位问题。一是核对取得乡村人才高级职称的人员信息,并建立起补贴资金发放台账,已于2023年2月20日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乡村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补贴经费。二是2021年乡村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补贴资金、2022年乡村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补贴资金已于2023年4月7日全部发放到人到卡。三是建立了《乡村人才高级职称人员补贴发放工作机制》,并对乡村人才高级职称人员信息台账进行了更新,及时跟进补贴政策落实。针对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未达预期问题。一是2023年4月18日完成了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并上报到省人社厅。二是2023年5月17日,迎接省人社厅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评审。8月18日,省人社厅发文同意将四平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定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三是2023年7月6日,四平市人社局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四平市云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产业园运营公司,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产业园正式进入市场化运营。
二、关于根治欠薪工作还存在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政策宣传不够深入问题。一是2023年10月20日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长组织支队全体人员在监察支队会议室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开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条例的理解,促进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落实。二是于2023年10月10日印发《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检查暨“薪安项目”创建工作通知》,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行管部门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持续梳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短板,督促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各项制度。三是利用“薪安项目”创建活动,督促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现场指导企业,对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各项制度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指出企业短板,共创建薪安项目6个,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薪安项目”命名会,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145人参加会议,会上对薪安项目创建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未达标企业进行了培训。针对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问题。一是2023年11月15日由劳动监察科科长结合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内容,对支队全体人员进行了依法行政培训,提高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和工作效率。二是2023年10月20日,对监察支队人员岗位重新调整,明确人员分工,压缩办案组为7组,加强网格员力量,单独抽调10名工作人员成立网格组,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日常巡查和对工程项目日常指导工作。三是协调组织部,为监察支队配备一名法律专业选调生,已完成落编手续。针对保障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指导督导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一是于2023年10月10日,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行管部门按照《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检查暨“薪案项目”创建工作通知》(吉人社联[2023]22号),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持续梳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短板,组织新成立的网格组,按照网格分工,对工程项目开展指导工作。二是于2023年10月27日在住建局召开命名“薪安项目”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部署会,对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各项制度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会上,针对冬季停工前工程项目根治欠薪工作进行了具体要求,提高宣传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对制度不落实的工程项目,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及时立案查办,以法治手段保证农民工工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自7月以来,共收取13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制度不落实的东北农产品交易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星源世纪城F区等21个工程项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
三、关于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深入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深入问题。一是2023年7月党组书记组织召开了专题议党会议,审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研讨内容,并对理论中心组成员提出具体要求。二是2023年,市人社局党组进行了2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专题交流研讨4次。三是2023年市人社局党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读书班、讲党课等形式组织学习29次。
四、关于巩固统一战线工作不够务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贯彻落实统战工作部署要求不深入问题。一是2023年8月15日由局党组书记带头学习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会议精神,将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会议精神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2023年7月,市人社局机关党委将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会议精神纳入各支部“三会一课”重点学习内容。三是2023年9月14日市人社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由局党组书记带领各党组成员就统战工作与人社工作紧密结合进行了专题研讨。针对对党外知识分子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不经常问题。一是2023年8月15日市人社局专题组织会议深入学习研究《四平市党外知识分子谈心交流制度》。二是2023年7月完成市人社局党外知识分子谈心谈话工作台账梳理工作,目前共有党外知识分子4人。三是7月25日组织开展针对党外知识分子的谈心谈话会议。针对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摸底调查不足问题。一是结合业务工作,2023年7月至8月期间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深度摸底调研,8月22日将专项检查整改报告报送至市委统战部。二是2023年8月22日汇总《四平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高技能人才统计台账》,并定期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信息进行更新。三是通过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及其所在单位给予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业务指导,促进其发展。
五、关于执行保密工作要求不够严格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保密组织机构建设不够完善问题。一是2023年9月4日召开保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组织市人社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习保密组织机构设置相关要求,并对保密机构进行调整,将机关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纳入领导小组成员。二是按照现有涉密人员情况,依据业务职能和工作实际,重新确定重要岗位人员涉密范围,将法规科科长、信息中心主任纳入涉密人员范围。三是2023年9月4日,组织涉密人员学习涉密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涉密人员日常管理相关要求。针对对涉密人员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2023年9月4日通过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对确定涉密人员涉密等级相关要求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学习。二是按照工作实际,将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局办公室人员重新确定为重要涉密人员。三是2023年9月4日,针对涉密人员管理问题对负责保密日常工作人员开展保密工作专题培训。
六、关于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问题。一是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市人社局党组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市人社局对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谈心谈话工作制度》。二是2023年6月28日,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开展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梳理,并形成工作汇报。三是2023年市人社局在“双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前进行廉政提醒,加大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的关注力度。
七、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有不足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主要表现在对强化政治监督的理解还不够全面、深入,履行监督职责存在局限性,开展日常监督关注机关科室多,关注基层单位少,对一些基层存在的问题发现了解掌握的不及时,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驻局纪检组认真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纪法规,强化纪检监察人员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坚决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二是制定《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切实做到清单化管理,精准化监督。三是通过《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责任清单》制度化管理,充分发挥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相互协调配合。
八、关于制度落实不严格现象依然存在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不合规发放专家评审费问题。一是2023年12月4日对2019年评选万名“青年技术能手”违规发放评审费问题进行梳理,经查实,此项工作共有12人参与,其中6人为评委,5人未在评委专家库中。二是2023年12月20日对未在评委库中的5人违规领取的费用进行追缴。三是2023年9月,市人社局职建科牵头建立了四平市职业技能培训专家库,严格参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审费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监管。针对对长期休病假人员后续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2023年9月25日重新修订《市人社局请销假制度》,对请销假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二是《市人社局请销假制度》中明确要求:长期病假人员需定期报告健康情况并提供诊断证明。三是2023年9月25日建立病假人员谈心谈话登记本,记录向病假人员电话传达相关要求情况,并要求每年6月、12月定期向组织进行汇报。针对基层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2023年11月2日,市人社局规划财务科指导市人社局技工学校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工作规范。二是根据修订后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单据样式、明确签字人员等财务经办审批流程,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执行。三是自2023年11月开始,由市人社局规划财务科对市人社局所属具有独立核算的3家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加强收支管理。
九、关于衙门作风、特权思想等顽瘴痼疾尚未根除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服务离岗创业人员不用心问题。一是2023年8月7日-9日由市人社局机关党委、市人社局技工学校负责人组成专题考察组,赴天津现场对该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情况进行考察。二是由局机关办公室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健全局内对离岗创业人员的服务制度,制定了《离岗创业人员管理工作流程图》。三是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于2023年12月4日进一步对离岗创业人员进行梳理,目前我市离岗创业6人,按照《四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加强离岗创业审批,进行跟进监督指导服务。针对服务基层群众不热心问题。一是2023年8月31日下午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对相关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2023年8月局机关党委与办公室对各个窗口政策解读等服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是建立《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持续提升服务意识。
十、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回避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一是2023年7月规范了干部任免党组会议流程。二是2023年7月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了干部任用条例。三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针对个别重点岗位干部任现职长达10年未交流问题。一是2023年7月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了干部任用条例。二是根据反馈意见,2023年第21次党组会议动议对10年未交流的干部进行了调整。三是通过进一步建立人员台账,实时对干部任用时间等情况更新,并对任职年限临近10年的向党组提出调整建议。
十一、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严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个别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不深刻问题。一是建立《基层党建规章制度汇编》,规范组织生活会议流程。二是制定《学习教育常态化督导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三是组织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对对照检查重要性的认识。针对个别支部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在2023年党务工作培训会上,专题提出要将“互评”环节落实到组织生活会流程中。二是按照《基层党建规章制度汇编》和“三会一课”要求各支部规范形成工作台账。三是组织党务培训对各支部书记和委员开展党务工作培训。针对个别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不够严谨问题。一是根据《学习教育常态化督导制度》,组织工作人员再次深入学习发展党员的正规流程。二是2023年11月20日至24日针对各支部支委定期开展党务工作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再次深入学习发展党员的正规流程。三是完善《发展对象人员统计表》,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针对个别支部“三会一课”记录不实问题。一是市就业局支部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二是按照《基层党建规章制度汇编》严格规范各支部班子对照材料及“三会一课”记录。三是2023年11月20日至24日开展党务工作培训,根据《学习教育常态化督导制度》,每年至少对支部班子进行一次谈话。
十二、关于对非公党建工作指导监督不力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市人社局机关党委对金工技校非公党建工作日常指导督导不够问题。一是根据《学习教育常态化督导制度》,将非公支部纳入督导检查范围。二是由市人社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对非公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增强组织支部活动意识。三是组织非公支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非公党建工作与机关支部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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