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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铁东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18 阅读次数: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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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铁东区纪委监委切实把“四个专项”监督工作作为深入推进黑土地保护专项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党员违纪违法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不断强化警示震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将查处的2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山门镇老城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许绍文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村集体耕地建设房屋问题。2021年3月,四平市自然资源局对许绍文作出行政处罚: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2021年6月,区纪委对许绍文立案审查,2021年8月3日,铁东区纪委监委给予许绍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石岭镇塔子沟村委员会委员王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建设水泥空心砖厂问题。2020年3月,石岭镇塔子沟村委员会委员王树作为时任村长,德誉砖厂法人,非法占用土地。并于2020年6月被市自然资源局做出行政处罚。鉴于王树2020年3月占用塔子沟村集体土地并被行政处罚时处于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阶段。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铁东区纪委监委对王树做出延长预备期的建议。


上述2起典型案例深刻反映出当前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不知敬畏、必须严肃处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粮食生产根本在耕地,必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深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扛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不再出现新增问题;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效推进。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抓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监督工作,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坚决做到“零容忍”,严肃查处乱占耕地行为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为保护我区耕地资源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四平市铁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平市铁东区监察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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