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刘志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来源:四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11-21 阅读次数:1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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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四平市委批准,四平市纪委监委对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刘志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志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


刘志杰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四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志杰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此前,四平市监委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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