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符建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来源:四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9-26 阅读次数:6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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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四平市委批准,四平市纪委监委对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符建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符建军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屋,由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取财产性利益,涉嫌受贿罪;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徇情枉法,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涉嫌徇私枉法罪。
符建军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四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符建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此前,四平市监委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