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金融办从严监管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来源: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李晓峰 发布时间:2020-07-18 阅读次数:3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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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督促驻在部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从严监管,有效防范化解我市金融风险。


督促加强地方金融业态监督检查。督促市金融办对我市现有的20家小贷公司、8家融资担保公司、7家典当行、50家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家融资租赁公司等进行严格的监管,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今年以来,市金融办对市县两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了年度合规性审查,对3家融资担保公司建议退出;组织我市4家典当企业到省里进行监管约谈;组织各县(市)区进一步规范清理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停止资金互助业务;会同财政、公安、税务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小贷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督促整改,有效推动我市非银行类金融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督促开展不良贷款清收整顿行动。市金融办制定出台《四平市关于开展不良贷款清收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牵头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不良贷款清收整顿攻坚战,召集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区人民法院、三大运营商、金融行业监管部门及各金融机构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目前已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数据、拟立案数据进行了全面摸底,及时推送给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各级法院立案、庭前调解做好充足数据准备,有效遏制我市不良贷款持续高位运行的现状。


督促妥善排查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市金融办针对我市金融风险实际,从有效防范、积极防控、稳妥处置、清理整顿、深化改革、教育引导等方面制定出台了《四平市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为有效预防、及时防范化解某村镇银行“非正常存款”风险,市金融办第一时间启动《四平市防范金融风险预案》响应,及时制定《防范风险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对风险主体公司进行核查,妥善处置了风险事件,真正达到对未知风险有效防范,对已知风险合理管控,切实降低金融风险的损害和影响,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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