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

来源: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付强 发布时间:2020-07-16 阅读次数:4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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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许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告诫全党,要清醒认识腐蚀与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全市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坚定不移地抓好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展现四平公安队伍的新气象、新作为。


会议要求,要坚持最高标准,以零违纪目标规划和引领党风廉政建设。零违纪既是党风廉政建设对公安队伍整体提出的高目标,也是每名民警个体必须守住的底线要求。要从每名民警、窗口单位、基层所队、县(市)区公安局开始抓起,从无违法犯罪、无违规违纪、无有责投诉逐步创建,积小胜为大胜,最终实现全市公安机关无违纪的目标。要加强监督预防。常态化开展队伍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主动发现、及时堵住权力运行中的漏洞盲区。要坚持边排查边防范,对号入座梳理分析问题,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努力使队伍少出问题,不出问题。要对违纪“零容忍”。用好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手段,做到违规必纠、违纪必查、违法必惩,不断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对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和民警,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会议指出,要夯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把问责作为督促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制度利器,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在重点工作中敷衍塞责甚至失职渎职的,要坚决问责追责。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程裕通报了2019年以来全市公安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市公安局在家局领导、市局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警种主要负责同志,各派出所除值班执勤以外的全体民警、辅警在本地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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