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作范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四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6-25 阅读次数: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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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四平市委批准,四平市纪委监委对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作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作范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且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利用职务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王作范身为司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观念皆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目无法纪、私欲膨胀,为官不廉、持身不正;弄权贪腐、以权易钱,滥用司法权力,插手干预案件,办“关系案”、“金钱案”。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毫无顾忌,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按程序报省纪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作范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