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四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党总支书记、主任赵洪志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四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03 阅读次数: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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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四平市委批准,四平市纪委监委对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党总支书记、主任赵洪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洪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重大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涉嫌受贿罪。


赵洪志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肆无忌惮,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洪志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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