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四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11 阅读次数:2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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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入手,坚决整治基层“微腐败”,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梨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郭家店中队中队长常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1年2月,梨树县孟家岭某采石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为了采石场运输石料方便,车辆少被查扣,送给常胜1万元现金。常胜违规收受此款后,在夜间减少了对该采石场附近进行巡逻检查频次,并将收取的1万元现金存放于梨树镇某粮油商店,用于购买米、面、油、菜等改善郭家店中队食堂伙食费用,尚有余款7656元未使用。常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影响政企亲清关系,破坏了营商环境。2021年4月,常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刘凤华职务违法问题。2020年4月7日,双辽市人民法院受理并立案恢复执行刘某某与徐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款金额6.76万元,执行法官为刘凤华。在扣划执行款后,刘凤华未按照《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款,并违规办理结案手续。在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要下仅支付部分执行款,引发群众不满,造成不良影响。刘凤华身为执行局法官,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未如期发放执行款,违规办理结案手续,构成职务违法。2021年5月,刘凤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伊通满族自治县营城子镇打草村原治保主任赵佰臣骗取危房改造款问题。2017年7月至10月,赵佰臣帮助本村七组村民王银龙冒用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申请危房改造并领取危房改造补助5万元。2020年9月23日,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赵佰臣、王银龙犯诈骗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20年12月,赵佰臣被开除党籍。


4.四平市铁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员才立新慢作为问题。2020年1月以来,才立新在负责四平市某牧业有限公司动物检疫工作期间,责任心不强,工作懒散,多次未按照与该企业约定的申报检疫时间入场检疫,其慢作为的行为影响了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致使该企业不能及时交付订单,损坏了企业对外信誉,破坏了营商环境。2021年6月,才立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四平市铁东区叶赫镇板仓子村村委会委员魏国峰工作失职问题。魏国峰作为板仓子村村委会委员,分管河道治理工作,有每日一巡河、每日一报告的巡河工作职责。2020年9月,魏国峰在家务农十多天,未履行请假手续,致使板仓子村巡河工作漏岗,未能及时发现红花甸主河道和板仓子村主河道的非法采砂问题。2021年6月,魏国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不坚定,忘记了为民尽责、为民谋利、为民造福的初心和使命。有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有的漠视群众利益和诉求;有的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严重侵害企业利益;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些行为辜负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削弱了党的执政基础,阻碍了党的事业发展,必须坚决查处,绝不手软。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推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有效解决。


小事连着民生,民生连着民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做实监督职责、健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能力,以强有力的监督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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