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 加强对权力日常监督情况

来源:铁西区纪委监委 作者:刘子厚 发布时间:2020-08-28 阅读次数:6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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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小微权力”直接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为严防小微权力滥用,充分保障乡村广大群众根本利益,铁西区纪委监委通过强化日常监督、规范制度约束、加强基层监察队伍建设等方式,确保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建立规范乡村小微权力制度。区纪委监委通过严肃查处乡村滥用小微权力问题,着力规范乡村财经纪律。通过对乡村小微权力运行情况及其风险点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乡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定细化乡村小微权力管理办法。针对乡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级工程建设、困难补助申请等乡村小微权力,用“明规矩”破“潜规则”,给小微权力套上“紧箍咒”,让群众明白事情应该怎么办,让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明确监督范围。将乡村小微权力运行放在阳光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杜绝小微权力滥用现象。


二是强化对乡村小微权力日常监督。通过组织专项整治和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等方式,强化对乡村小微权力的全面监管,及时纠治乡村小微权力行使中出现的问题,对不符合程序与流程的权力行使行为及时进行预警纠错。2019年,区纪委监委将小微权力腐败问题纳入执纪监督重点检查工作,以小微权力监督清单为切入点,重点跟踪督查审批权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共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8个,立案2件,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10人,谈话提醒4人,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弄虚作假、消极拖延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产业扶贫、扶贫项目、扶贫资金中腐败问题。全年共查处乡村干部滥用小微权力问题23件,处理23人。


三是配齐配强乡村监督力量。针对乡村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利契机,配齐配强乡纪检监察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队伍,选配骨干力量充实乡纪委监察办公室人员力量,实现监察全覆盖,为加强乡村小微权力监督提供坚强保障。明确各级监督监察人员工作职责、乡村监督对象以及监督的小微权力事项。通过开展专题培训,有效解决了乡村级监督太软、群众监督太难的问题,切实提升了基层监督的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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