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督导驻在部门部署落实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
来源: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杨宝杰 发布时间:2020-07-03 阅读次数:3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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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对标先进,转变观念,优化服务,全力推动交通系统营商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日前,在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的积极督导推动下,市交通系统对集中整治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进行了动员部署。
制定方案,列出清单。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共同详细分析市交通系统营商环境现状,在充分论证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驻在部门制定了《集中整治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营商环境整治目标、整治内容、整治方法步骤进行了科学谋划。
细化内容,对标对表。此次交通系统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以着力整治破坏发展环境突出问题,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最大限度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为目标,以整治窗口服务质量、服务企业质量、行政执法执罚整治三大项涵盖13小项为主要内容,整治共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问责、建章立制、形成专项总结五个阶段进行。
跟踪督责,精准问责。纪检监察组要求,要聚焦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跟踪工作落实。对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中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导致出现严重违纪问题的,严肃问责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导致企业和群众长期反映的问题得不到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及基层单位及工作人员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既处理当事人,还要追究主管部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