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解读之八
精准定性量纪执法 坚决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精准定性量纪执法
坚决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正确把握政策策略,准确定性量纪执法,毋枉毋纵,安全文明办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深入落实中央纪委全会部署,围绕提高执纪执法质量作出安排。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的专责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进一步精准定性量纪执法、做实做细案件质量,以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夯实案件质量“压舱石”
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案件审理部门要牢记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职责使命,始终坚守“政治之审”的根本定位,以高度的理论清醒、坚定的政治信仰,确保案件审理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要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聚焦政治忠诚、政治安全、政治责任等重要方面,查准审实“七个有之”“低级红”“高级黑”以及结交政治骗子等问题,深挖细查贪污腐败和奢靡享乐背后的政治问题,及时消除政治隐患,推动政治建设取得更大突破。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将改革落实情况作为审理监督的重要内容,严肃审核干扰改革、破坏改革的人和事,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顾大局、搞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等问题,找准案件审理工作的奋进目标,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审理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不断在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功夫、谋创新、求实效,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吉林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等举措落地落实。要坚持人民至上根本政治立场,将审理为民作为案件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民之所想、民之所盼,紧盯金融、国企、能源、医药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点审核“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黑土地保护利用等领域突出问题,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推进“三化”建设根本目标,筑牢案件质量“硬支撑”
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为细致具体的要求。案件审理部门要充分认清自身在规范执纪执法权运行、推动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更大治理效能所肩负的重大责任,将保障案件高质量的各项部署落实落细。要坚持全面审理、独立审理,认真落实“二十四字”基本要求,牢牢守住事实证据关、定性处理关和程序手续关,敢善说“不”、勇善说“行”,推动查审同向发力,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要做到实事求是、求实唯实,坚持严的基调与实的要求、从严管理监督与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全面、客观、历史、辩证地看问题,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有效激发干部严守底线、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要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坚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一起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实事求是把握好对涉案人的精准惩治,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处置力度,做好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着力破解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发现、取证、定性难题,不断提升惩治腐败的综合效能。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建设,破立并举、先立后破,持续健全完善法法衔接、问责案件提级审核、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拓展制度效能,树立正确工作导向。要注重标本兼治、系统施治,自觉将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贯通案件审理工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将个案审理和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相贯通,有效发挥案件审理思想政治工作,更好激发案件审理“惩、治、防”职能,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聚焦打铁必须自身硬能力要求,锻造案件质量“新引擎”
审理干部手握定性量纪权、内部监督权,必须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强化自我约束,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高素质专业化审理干部队伍。要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强化理论武装、提高理论素养,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及时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要全面提高专业能力,坚持学习引领,不断夯实知识体系、更新执纪执法观念,全面提升纪法贯通的专业素养,以新理念新方法破解实践新题难题。要坚持大抓基层,强化薄弱环节,创新指导方式,充分利用案件质量评查、纪法实务培训、线上指导平台、业务指导丛书、执纪执法精品案例、基层审理工作联系点、案例精讲课堂、审理骨干人才库建设等载体,积极主动提供指导支持,推进审理业务能力提升,实现审理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