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监督推动“三资”规范管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谢飞 发布时间:2024-10-16 阅读次数: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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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吉林省四平市纪委监委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专项监督,聚焦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进入指定交易平台情况,集中整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底数不清、合同不规范、产权流转交易不透明等问题,以“应进尽进、阳光交易”防蛀治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系统抓、抓系统,夯实专项监督基础。一是专班推动。四平市委成立市县两级推动农村集体机动地流转交易进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二是牵头协调。市纪委监委牵头,实行委领导包联机制,带头调研指导、约谈提醒,目前已调研指导14次,约谈各县(市、区)和职能部门“一把手”7次;由相关监督检查室抽调骨干力量,同步组建市县两级监督专班和巡回督导组跟进监督。三是压实责任。市委每2个月听取专班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市纪委常委会每月听取监督专班工作情况汇报,全面压实县(市、区)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各部门各单位同向发力、综合发力。


划重点、亮红线,明晰专项监督路径。四平市纪委监委制定《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进平台监督工作方案》,明确资产资源、集体土地、“册外地”经营管理、经济合同4项监督重点,重点查处“册外地”账实不符、违规发包、低价或无偿发包等管理不规范问题,村集体签订合同中的超长期、超低价、程序不规范、要素不全等问题,以及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出租、发包、借贷等行为中涉嫌违规违纪问题。同时,监督专班研究制定《规范全市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十个严禁、十个不得》,如,严禁不按程序、暗箱操作或绕过平台私下进行土地流转发包;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务影响插手、干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相关事宜,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以负面清单释放震慑信号。


优方法、细举措,提升专项监督质效。一是实行“5+1”工作法,即“自查、清查、核实、登记、交易+监督监管”。如,在自查阶段,巡回督导组督导全市64个乡镇755个行政村对机动地、“册外地”等16种地块情况及集体经济合同情况进行全覆盖摸底清仓,建立“两账两表”。自查情况要求逐级审核把关,党委书记与纪委书记“双签字”背书,确保“应报尽报”。二是将专项监督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相结合,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今年以来,通过监督检查和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686个,追回违规发放征地补偿、欠交土地承包费等734万余元。三是严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背后的腐败问题。对“三资”领域重要信访件、问题线索,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重拳出击、严查快处、形成震慑。今年以来,共立案105件109人,留置5人,党纪政务处分57人。


建机制、促规范,以专项监督促进常治长效。一是建档分类。组建调研督导组,邀请县(市、区)、乡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作为技术指导,驻村蹲点,指导推动对全市“册外地”未入平台“阳光交易”情况进行建档分类,摸清监督底数。二是搭建平台。推动各地建立农村土地资源流转监管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采取“前台晒+后台督”“数字监控+提级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属地第一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基层纪委监督责任“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模式,实现“三资”全要素入库监管、交易合同执行全过程闭环监督、分析预警全数据动态监控。三是堵塞漏洞。针对“册外地”的零碎地块难以外包、不规范发包等问题,推动各地建章立制,补齐短板,形成监督闭环。督促制定《关于规范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监督指导体制改革的建议》等制度10余项,配套印发“资金拨付使用”“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资产资源处置”等运行流程图,强化风险防控,坚决守好管好用好农民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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