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通报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

来源:四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5-24 阅读次数:1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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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7日至9月26日,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平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23年1月向我市移交督察期间发现的5起重要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失职失责情况,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四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以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纪委监委牵头成立问责专项工作组,对5起损害生态环境问题逐一查清事实、厘清责任。根据核查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对39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2人鉴于此前因其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不再追究违纪问题)。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34人,其中,县处级1人、乡科级及以下36人。


一、相关部门对建筑工地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平市铁东区、伊通县、双辽市6处建筑工地(坤博城市之光、长电金谷府、瑞霖上东府、英伦康桥小区、双辽市如意雅居回迁楼建设项目、双辽市西善小区二期回迁楼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督察。督察发现,6处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大部分未按要求落实,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堆存填埋、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工地的废水随意排放外环境、非道路移动机械未进行编码登记等问题。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孙铁军谈话提醒;分别给予四平市建筑工程质量服务中心负责人王静岩,四平市建筑工程质量服务中心铁东质监科科长王峰批评教育;分别给予四平市天桥综合利用服务中心主任徐志强、副主任张兵提醒谈话;分别给予四平市天桥综合利用服务中心科员高玉升、陈庚锌,四平市天桥综合利用服务中心辅助性执法人员张革、王磊批评教育;分别给予伊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石柱,伊通县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大队长梁冰谈话提醒;分别给予伊通县建筑工程质量服务中心职员(时任伊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管理科负责人)张志刚,伊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动大队大队长杨大勇责令检查处理;鉴于双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孙志强,双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建工科负责人张辉等2人,此前因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不再追究其违纪问题。


二、基层河长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部分基层对河长制落实重要性认识不清,河长制落实不到位,未能形成有效监管。存在巡河频率不足、巡河时长少、巡河路径短等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处置。双辽市卧虎镇同乐村、辽南街道城乡村村级河长巡河记录分别只有7次、5次,四平市铁东区城东乡一面城村、合力村河长和双辽市辽南街道张家村河长无巡河记录;铁西区平西乡三合村河长巡河时长仅满足制度的最低要求,且巡河路径极短;双辽市辽南街道小西河(七星湖南侧)的河道内河水表面漂浮大量浮萍(藻类),绵延数百米,辽南街道河长在对小西河巡查时未能及时发现处置。2022年1-9月,河长制统计报告各县(市)区发现的问题仅35个,与实际情况相距甚远,河长制在部分地区形同虛设。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双辽市辽南街城乡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宇,辽南街张家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苑长红,卧虎镇同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大海批评教育;分别给予双辽市辽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陈大为,辽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祁学峰,铁东区城东乡合力村负责人崔浩,铁西区平西乡三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永生谈话提醒。


三、畜禽粪污整治工作亟待提高的问题。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对梨树县胜利乡、四棵树乡督察时发现,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方式方法不多,部分粪污收集设施利用率不高,部分点位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粪污随意乱堆乱放,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相关工作亟待提高。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梨树县梨树镇综合服务中心环境保护服务站站长郝春宇诫勉谈话;分别给予梨树县榆树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时任梨树镇党委副书记)莫志武,胜利乡综合服务中心环境保护服务站站长王国忠,四棵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时任四棵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兼四棵树乡环保站负责人)刘文东批评教育;分别给予梨树县梨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谷宝光,小城子镇副镇长、派出所所长(时任胜利乡副乡长、派出所所长)李强,四棵树乡副乡长陈奎谈话提醒。


四、行政执法局对餐饮油烟行业监管不到位问题。2022年10月19日,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对四平市铁西区站前街道南仁兴街九洲二期商网内餐饮油烟检查时,发现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案件02JL202109180012号群众信访举报九州二期多家烧烤店下午5点到凌晨4点排放油烟到小区院内,异味严重污染环境问题没有彻底解决;铁西区“根据地”饭庄存在饭庄油烟直排问题;市中心医院食堂、红蜻蜒饭店等一些群众反映较多的油烟污染环境问题。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铁西区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大队大队长尹晓志谈话提醒;给予铁西区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大队红开区大队队员(时任铁西区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大队油烟科负责人)赵明星批评教育;责令铁西区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大队北沟街中队网格员(时任铁西区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大队站前街中队网格员)王洪涛,地直街中队网格员(时任仁兴街中队网格员)吴秀梅作出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


五、相关部门对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案件X2JL202109190075号群众信访举报案件监管不到位问题。2022年9月20日,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对四平市伊通县莫里青乡杨木村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案件02JL202109180012号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核查时,发现2020-2021年姚某、温某岩在莫里青乡杨木村破坏林地植被5000余平方米,盗采挖山砂被处罚的矿场,仍有采挖山砂的痕迹,现场有新采的山砂明显的车辙印记及采挖山砂时破坏的林地。此前虽对被破坏的林地进行了补植,检查时发现部分被破坏的林地正在补植树苗。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伊通县林业局副局长刘辉,伊通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负责人张时瑞谈话提醒;给予伊通县莫里青乡副乡长张啸责令检查处理;分别给予伊通县莫里青乡综合办负责人贾洪军、莫里青乡综合服务中心副书记孙忠政务警告;给予伊通县莫里青乡莫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宝华党内警告。


上述生态环境问题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政治站位不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差距、生态环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有关领导干部受到严肃追责问责,教训及其深刻,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做好以案促改。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四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着力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具体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中共四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平市监察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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